15 甲為購買乙所有之中古屋,遂支出新臺幣(下同)5 萬元房屋鑑價費用,不料甲乙簽約後,甲始發現自己遭仲介丙詐欺,而該情事為乙可得而知。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依民法第 92 條規定,撤銷受詐欺之意思表示
(B)甲得依民法第 245 條之 1 有關締約上過失之規定,向乙請求賠償 5 萬元 鑑價費用
(C)甲若因此損失轉售房屋之獲利,得向乙請求賠償該所失利益
(D)甲依民法第 245 條之 1 之請求權,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 B(65), C(287), D(89), E(0) #3427994

詳解 (共 4 筆)

#6418405
甲為購買乙所有之中古屋,遂支出新臺幣(下...
(共 91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0
#6387551
該題應用的法條: •民法第92條:因詐...
(共 2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7258447
錯誤的敘述是 (C) 甲若因此損失轉售房屋之獲利,得向乙請求賠償該所失利益,因為締約上過失的賠償範圍原則上僅限於信賴利益(例如已支出的鑑價費用),不包含可得預期之利益(如轉售獲利),這屬於履行利益的範疇,而締約上過失不賠償履行利益。其他選項(A)、(B)、(D)在法律上(特別是遇到詐欺時)是可能成立的。 
分析如下:
  • (A) 甲得依民法第 92 條規定,撤銷受詐欺之意思表示
    • 正確:甲因仲介丙的詐欺而簽約,屬於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甲有權依 台灣民法第 92 條 撤銷該意思表示,使買賣契約因撤銷而溯及失效。
  • (B) 甲得依民法第 245 條之 1 有關締約上過失之規定,向乙請求賠償 5 萬元 鑑價費用
    • 正確:乙知情仲介丙的詐欺卻未告知甲,對甲構成民法第 245 條之 1 的「締約上過失」。甲因信賴契約有效而支出之鑑價費用,屬於締約上過失所賠償的信賴利益,甲可向乙請求賠償。
  • (C) 甲若因此損失轉售房屋之獲利,得向乙請求賠償該所失利益
    • 錯誤:締約上過失的賠償範圍(信賴利益)不包含「所失利益」(履行利益)。轉售獲利屬於可得預期的利益,而非因信賴契約成立所直接受到的損害,故不能向乙請求。
  • (D) 甲依民法第 245 條之 1 之請求權,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正確:民法第 245 條之 1 規定,締約上過失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除依第 128 條規定時效外)。 
0
0
#7329220
民法§92意思表示之不自由
1.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2.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A:詐欺由仲介丙(第三人)所為,且乙(相對人)可得而知。甲可撤銷其意思表示。
ㅤㅤ
民法§245-1締約過失之責任
1.契約未成立時,當事人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一、就訂約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對他方之詢問,惡意隱匿或為不實之說明者。
  二、知悉或持有他方之秘密,經他方明示應予保密,而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洩漏之者。
  三、其他顯然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者。 
2.前項損害賠償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乙放任仲介丙之詐欺行為顯然違反誠實信用;且甲無過失。乙對甲的損失有賠償責任。
C:本條主要保護的是相信契約會成立的付出(信賴利益),並非契約履行後可能帶來的利益(履行利益)。轉售房屋之獲利屬於契約履行後可能的利益,因此不屬於本條保障標的。
D:正確。
ㅤㅤ
補充:
信賴利益VS履行利益
m_872440384654dff695ecda8.90970415.jpg
(來源:法律百科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896332
未解鎖
甲為購買乙所有之中古屋,遂支出新臺...
(共 5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