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立法委員不可兼任下列何項職務?
(A)長榮海運總經理
(B)台新銀行董事長
(C)執政黨秘書長
(D)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統計: A(543), B(470), C(1682), D(4949), E(0) #2032722
詳解 (共 10 筆)
1.不得兼任官吏。(憲§75)
2.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立委行為法§11)
3.不得兼任國民大會代表、直轄市、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0、74號)
4.可以兼任:民營事業董事、董事長、總經理、監察人、律師、大學教授。
資料來源:《憲法(含概要)》林強著
立法委員兼任公職之限制
1、不得兼任官吏(憲§75)。
2、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立委行為法§11)。
3、不得兼任國民大會代表、直轄市、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0、74號)。
4、可以兼任:民營事業董事、董事長、總經理、監察人、律師、大學教授。
公營事業機關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故立法委員不得兼任。
下列何者係立法委員不得兼任之職務?
(A)會計師
(B)大學之兼任教授
(C)中華電信公司董事
(D)我國駐外大使
105 年 - 105年司法四等四等-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5255
答案:D
有關立法委員兼職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兼任公營事業機關之總經理
(B)不得兼任官吏,但只限於政務官
(C)得兼任其他民意代表
(D)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
105
年 - 105高考三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53618
答案:D
立法委員可以兼任以下何種職務?
(A)國民大會代表
(B)合作金庫總經理
(C)省銀行之監察人
(D)私人公司董事長 答案:D
依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有關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如願就任官吏,即應辭去立法委員。其未經辭職而就任官吏者,應於其就任官吏之時視為辭職
(B)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故立法委員不得兼任
(C)行憲後各政黨、各級黨部之書記長,已非公務員,故立法委員可以兼任
(D)由於法無明文限制,故不論職務之性質與立法委員職務是否相容,立法委員均得兼任除官吏以外的任何職務
答案:D
不可兼任整理
國大:行政+立法
立委:行政+立法+公 營董總監
監委:行政+立法+公私營董總監
(筆記出自志光韋伯老師)
(A)(B),是私人公司,憲法未規定立法委員不可兼任民間公司之職務。
(C)政黨屬於社會民間法人組織,憲法未規定立法委員不可兼任民間法人組織之職務。
(D)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行政院交通部的國營事業機構。(受釋字第24號約束。)
釋字第 24 號(民國42年9 月3日)
解釋文
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與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
規定,應屬於憲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七十五條所稱公職及官吏範圍之內。
監察委員、立法委員均不得兼任。
憲法第七十五條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類題
2 依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有關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如願就任官吏,即應辭去立法委員。其未經辭職而就任官吏者,應於其就任官吏之時視為辭職
(B)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故立法委員不得兼任
(C)行憲後各政黨、各級黨部之書記長,已非公務員,故立法委員可以兼任
(D)由於法無明文限制,故不論職務之性質與立法委員職務是否相容,立法委員均得兼任除官吏以外的任何職務
12F別逗 中華郵政是交通部100%持股,老大是官派的,以下文字轉自中華郵政官網
為因應市場競爭及突破郵政經營限制,民國91年(西元2002年)7月郵政法修正完成,並於民國92年(西元2003年)1月1日交通部郵政總局正式改制成立由交通部100%持股之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型態由政府機關改制成國營事業機構,概括承受改制前郵政總局之資產、負債,並持續經營原有業務。
去年剛考,中華郵政是公營沒錯
3 下列何者為公營事業機構?
(A)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B)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C)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D)臺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9 年 - 10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行政法#94890
答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