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關於派出機關與地方政府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派出機關純屬功能性的業務組織
(B)地方政府是地域性的行政組織
(C)地方政府普遍皆具有法律規定的本身權力
(D)派出機關亦享有地方自治團體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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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9), B(38), C(137), D(2572), E(0) #3183408
統計: A(339), B(38), C(137), D(2572), E(0) #3183408
詳解 (共 6 筆)
#598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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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機關 |
意涵:中央政府總機關,為業務需要而在各地方設立之分支機構 特性:(1)功能性業務組織(2)單純管理組織(3)為上級機關之代理人無本身權力 例如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臺灣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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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 |
(1)地方性行政組織 (2)綜合性統治組織 (3)具有法律規定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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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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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機關 |
意涵:中央政府總機關,為業務需要而在各地方設立之分支機構 特性:(1)功能性業務組織(2)單純管理組織(3)為上級機關之代理人無本身權力 例如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臺灣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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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 |
(1)地方性行政組織 (2)綜合性統治組織 (3)具有法律規定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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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9355
地方自治團體哪些?
直轄市、縣、市及鄉、鎮、縣轄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均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法辦理地方自治,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直轄市及市之下均劃分為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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