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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4年 - 114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_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公民專門科目#128060 |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_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公民專門科目#128060

年份:114年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15.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是高中選修「民主政治與法律」中探討人權保障的經典案例。該號解釋在《中華民國憲法》 層次上的核心論證,可詮釋為下列何者?
(A)確認婚姻自由為受《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權,且保障範圍及於同性二人
(B)宣告《刑法》通姦罪因侵犯個人性自主權與平等權而違憲
(C)肯認人民有權向政府請求提供可負擔住宅,以落實居住權
(D)確立「無罪推定原則」為刑事訴訟的核心,以保障被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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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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