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有關票據「簽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B)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各自負責,與他人無關
(C)票據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
(D)票據上雖有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簽名,不影響其他簽名之效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47), C(4), D(4), E(0) #2430444

詳解 (共 2 筆)

#4540421

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1
0
#6122318
(A) 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票據法第 5 條
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ㅤㅤ
(B) 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各自負責,與他人無關
票據法第 5 條
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ㅤㅤ
(C) 票據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
票據法第 6 條
票據上之簽名,得以蓋章代之。 
ㅤㅤ
(D) 票據上雖有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簽名,不影響其他簽名之效力
票據法第 8 條
票據上雖有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簽名不影響其他簽名之效力。
ㅤㅤ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