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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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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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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72 |
科目:
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12672
年份:
108年
科目:
一二等船長◆航運業務
15. 依我國海商法規定,因雙方過失而生之碰撞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碰撞若是因引 水人之過失所致者,船舶所有人可主張免責
(B)乃是指碰撞之雙(多)方船舶皆有過失 而肇致碰撞的結果,故稱之為雙(多)方碰撞責任
(C)碰撞之各船舶有共同過失時,各 依其過失輕重之比例負其責任
(D)若不能判定碰撞之各船舶其過失之輕重時,各方平均 負其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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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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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海商法中關於碰撞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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