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分別向乙、丙、丁借款。嗣後,甲為避免債權人之強制執行,則和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將名下唯一
所有之資產 A 地贈與並移轉登記予戊,惟為乙所發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和戊間關於 A 地贈與契約無效,而移轉 A 地所有權予戊之物權行為有效
(B)甲和戊間關於 A 地贈與契約無效,而移轉 A 地所有權予戊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C)乙為保全其債權,得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甲對於戊主張虛偽表示無效,以塗銷戊為 A 地所有權人之登
記,而優先受償
(D)乙為保全其債權,得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甲對於戊主張虛偽表示無效,以塗銷戊為 A 地所有權人之登
記,並應和丙、丁依比例分配受償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Q16.甲分別向乙、丙、丁借款。嗣後,甲...
未解鎖
參https://m.facebook....
未解鎖
通謀虛偽下的情形,債權行為(贈與)和物權...
未解鎖
(A)甲和戊間關於 A 地贈與契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