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甲向乙借用金錢,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 5 年,並依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率計算利息。就此消費借貸契約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得於契約中約定,甲不得為期前清償
(B)甲、乙得於契約中約定,甲借款經 2 年後,始得為期前清償
(C)甲於借款經 1 年,並於 1 個月前預告乙後,即得清償原本
(D)約定年利率超過百分之十六部分,乙無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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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45), C(169), D(231), E(0) #3427995

詳解 (共 5 筆)

#6418433
甲向乙借用金錢,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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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6720
民法204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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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7624
(A)甲、乙得於契約中約定,甲不得為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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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7059
正確答案是 (C)
根據 《民法》第 478 條 規定,消費借貸若約定有期限,借用人隨時皆可償還,但若約定有不利於借用人的限制(如不得期前清償),則應依法律規定保障借用人的還款權利。
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 《民法》第 478 條後段及第 475-1 條相關概念:雖然條文主要規範未定時期的還款,但實務與法理上,針對約定利息之消費借貸,《民法》第 491 條 準用或類推適用下,為了保障債務人脫離高利負擔,通常不允許永久剝奪期前清償權。
  2. 《民法》第 476 條第 2 項(及修正後意旨):借用人於借款經 1 年後,得提前償還原本。但應於 1 個月前先行預告。這項規定屬於強行法規,目的在於避免借款人長期受制於高額利息。
選項解析:
  • (A)、(B):由於法律保障借用人在 1 年後的期前清償權,因此約定「完全不得清償」或「2 年後才可清償」若違反此強行規定,則不具效力。
  • (D):依據最新《民法》第 205 條規定,約定利率上限已由 20% 調降為 16%。超過 16% 的部分,法律規定為「無效」,而非僅是「無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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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9223
民法§205最高約定利率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

民法§204債務人之提前還本權
1.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2.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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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乙間消費借貸之年利率已超過12%,依§204甲有權提前還本。
B:一年後,甲可隨時清償。
C:正確。
D:年利率超過16%的部分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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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89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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