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證券交易法就外國公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外國公司應在我國境內指定其依證券交易法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各一人
(B)外國公司指定之代理人,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
(C)外國公司指定之代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D)已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之外國公司,如於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或營業,無須再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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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50), C(17), D(8), E(0) #329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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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3837
​根據《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第16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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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2135
證券交易法 第 165-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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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應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其依本法之訴訟及非訴訟之代理人,並以之為本法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
前項代理人應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
外國公司應將第一項代理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及授權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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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36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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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交易法§165-3:   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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