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A 有限公司為在德國完成設立登記之公司,其主要事務所設於英國,其並未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分支機構,今 有 A 公司股東日本國人甲,針對 A 公司分配盈餘而涉訟,若依照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該爭議應依下列何 者處理?
(A)公司本國法而適用德國法,因其為公司內部事項問題
(B)股東之本國法而適用日本國法,因其為股東權問題
(C)公司本國法而適用英國法,因其為公司內部事項問題
(D)中華民國法,因其為公司內部事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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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5), C(23), D(9), E(0) #1172000

詳解 (共 1 筆)

#3419942
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第十三條(法人的本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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