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B)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有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六以上罰鍰
(C)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
百元以下罰鍰
(D)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有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
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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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3 條 汽車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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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