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甲經營商店,收到乙寄來的帳單,內載:「……應給付貨款五千三百五十元(3,550 元)……」。試問:如法官無法決定當事人的原意時,甲應給付貨款多少?
(A)5,350 元
(B)3,550 元
(C)由甲擇一行使
(D)由法官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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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04), B(253), C(14), D(25), E(0) #273658

詳解 (共 3 筆)

#366881

第4條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其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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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97
第五條數次表示為最低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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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最低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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