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種證券化商品較不會以設計「優先/次順位證券」作為其信用增強的方式?
(A)住宅抵押貸款證券
(B)不動產投資信託證券
(C)信用卡貸款債權證券
(D)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3), B(217), C(196), D(121), E(0) #3269802
統計: A(43), B(217), C(196), D(121), E(0) #3269802
詳解 (共 2 筆)
#7293783
- 本質差異:REITs 的本質更接近「股權」性質的受益憑證,其收益來自於不動產的租金收入與增值。在標準的 REITs 架構中,所有投資人通常按比例分享利益,較少透過設計「優先/次順位」這種債券式的分層結構來進行信用增強。
- 其餘選項 (A)、(C)、(D):皆屬於「資產支持證券(ABS/MBS)」範疇。這類產品的核心技術就是分層結構 (Tranching),透過設計「優先/次順位」(Senior/Subordinated structure),讓次順位證券先吸收信用損失,藉此提升優先順位證券的信用評等。
ㅤㅤ
ㅤㅤ
Why other options are incorrect
- ❌ (A) 住宅抵押貸款證券 (RMBS):這是最早也最常使用優先/次順位結構的產品,用以對沖房貸違約風險。
- ❌ (C) 信用卡貸款債權證券:雖然具有循環特性,但仍會透過分層(如 Class A, B, C)來保護高級別投資人。
- ❌ (D) 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 (CMBS):同樣依賴信用分層來創造出不同評等的證券等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