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三等_移民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27724
年份:114年
科目: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17 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 條之規定,關於人口販運構成要件「不法作為」之敘述,下列何者不符合法條定義?
(A)摘取受害人器官
(B)對受害人實施妨害性自主犯罪行為
(C)使受害人從事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D)使人為奴隸或類似奴隸、強迫勞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實行依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