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由以下何處(室)掌理?    
(A) 教務處
(B) 學務處
(C) 總務處
(D)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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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6), B(312), C(16), D(1305), E(0) #691986

詳解 (共 5 筆)

#1321882

輔導室業務職掌

1.綜理輔導室業務,主持輔導工作會議,規劃輔導室設施與設備,整編及執行輔導室預算,彙報各項輔導業務統計資料事項。

2.擬定學校輔導工作、行事曆及章則。規劃與統籌實施學生輔導與諮商、學生個案輔導研究及推廣。學生輔導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保管轉移及提供教師參考等事項。協助教師處理學生輔導資料電子化業務,建立檔案及保存

3.規劃與執行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騷擾與性侵害、性別平等教育之輔導、課程與研習之相關活動。

4.規劃推動特殊教育實施方案、家庭及社會資源聯繫。組織及運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辦理學校日活動。規劃與執行新移民子女之輔導及家庭教育(含親職教育)活動。辦理學習型家庭事項。家長會、社區里長、社區機構、心理輔導機構、家庭及社會資源聯繫事項。

5.規劃與執行生命教育,含高風險家庭及高危險群學生篩選與輔導,及落實校園三級預防自殺防治危機管理輔導機制。

6.開認輔會議及高關懷學生輔導成效評估及需求會議。擔任家長會聯繫窗口,並推展志工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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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572
法規名稱: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5 年 07 月 01 日 修正 )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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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處、室掌理事項,得參照下列各款辦理:
一、教務處: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
    學設備、資訊與網路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教學評鑑
    ,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事項。
二、學生事務處: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學生
    團體活動及生活管理,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
三、總務處:學校文書、事務、出納等事項。
四、輔導室(輔導教師):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學生智力、性向、人格
    等測驗之實施,學生興趣成就與志願之調查、輔導及諮商之進行,並
    辦理特殊教育及親職教育等事項。
五、人事單位:人事管理事項。
六、主計單位: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設教導處者,其掌理事項包括前項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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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686

輔導室-資料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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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3788
但是教務處很忙沒時間分析,通常都是學生有...
(共 3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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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146
可是學籍資料是教務處註冊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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