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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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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臺南市98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代理暨增置專長教師聯合甄選#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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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臺南市98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代理暨增置專長教師聯合甄選#512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臺南市98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代理暨增置專長教師聯合甄選#512
年份:
98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17.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幾年為限:
(A)一年
(B) 二年
(C)三年
(D)半年。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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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黃原
B6 ·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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