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依據新修正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九十二年九月一日開始施行),司法警 察或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通知證 人到場詢問之際,以下何者為必須遵守之規定?【註:刑訴 196-1。】
(A)應使用通知書
(B) 證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C) 證人不能到場者,得於聽取當事人及辯護人之意見後,就其所在地之法 院詢問之
(D)以曾為公務員之人為證人,而就其職務上應守秘密之事 項詢問者,不必經過該管監督機關或公務員之允許
(E)證人雖與犯罪 嫌疑人訂有婚約,亦不得拒絕證言。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C) 證人不能到場者,得於聽取當事人及...
未解鎖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96-1條第2項之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