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旅客未經天橋或地下道任意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 路線,可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 

(B)七千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C)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D)五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5), B(40), C(445), D(12), E(0) #2170583

詳解 (共 3 筆)

#3888965
大眾捷運法
50-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
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
路權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
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18
0
#4619277

跟鐵路法一樣

8
0
#6251650

我答c為什麽給我錯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