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有關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組織、人員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營造業對於橋樑、道路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於每 30 公里內
增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1 人。
(B)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未滿 30 人
者,其應置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得由事業經營負責人擔任。
(C)事業
單位設置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應每 3 個月至少開會 1 次。
(D)規定應置專
職管理人員者,其應常駐廠場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
之工作。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1條 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