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27746
年份:114年
科目:警察◆三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18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由救護人員24小時執勤處理緊急救護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供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傷病諮詢
(B)協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揮區域內急救責任醫院派遣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大量緊急傷病患
(C)聯絡救護運輸工具之設置機關(構)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D)遇大量傷病患時派遣當地救護運輸工具設置機關(構)之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並通知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