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某船員搭乘船舶之運輸工具來臺,欲轉乘航空器。由於該船員曾經一年內有一次違反停留期間規定,第二次提出申請, 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
(A)得不予許可
(B)應不予許可
(C)責令申請人僱傭保全隨護
(D)應依規定申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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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1), B(122), C(1112), D(42), E(0) #651710

詳解 (共 3 筆)

#929344
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第 10 條

船長或運輸業者依第三條第二款或第三款或第四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之船員
或服務於船舶之人員臨時入國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
情形之一時,入出國及移民署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一年內曾違反一次,該船長或運輸業者於第二次申請該等人員臨時入國時,責令申請人僱傭保全隨護。
二、一年內曾違反二次,該船長或運輸業者當年度之臨時入國申請案件,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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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399
依據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第10條規定,
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一年內曾違反一次,該船長或運輸業者於第二次申請該等人員臨時入國時,責令申請人僱傭保全隨護。
  二、一年內曾違反二次,該船長或運輸業者當年度之臨時入國申請案件,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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