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與乙為夫妻,並無子嗣。某日,甲收到前女友丙之簡訊,告知甲於兩人 分手時,其已懷有甲之子丁,現已 15 歲,並威脅甲若不認領丁,會將此 事告知乙,甲因此認領丁且已完成登記。惟甲於認領丁後發現其與丁雖有 血緣關係,但丁整日無所事事,且染上吸毒之惡習,因此反悔而欲撤銷對 丁之認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甲未認領丁時,則丙得向法院提起強制認領之訴,強迫甲認領
(B)丁雖非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出生,惟於法律上,丁已視為丙之婚生子女
(C)甲認領丁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
(D)甲得以受乙脅迫而認領丁為由,撤銷對丁之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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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 C(0), D(4), E(0) #386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