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起訴請求乙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400 萬元,乙抗辯已全數清償,第
一審法院以乙之抗辯有理由,判決甲全部敗訴。甲不服,提起上訴。第二 審法院認定乙僅清償 200 萬元,就其餘未清償部分,廢棄第一審法院駁回 甲此部分請求之判決,改判命乙應返還甲 200 萬元,並駁回甲其餘上訴。 乙就其敗訴部分,全部聲明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關於第三審法院之審 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三審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甲雖未提起第三審上訴,仍得於第 三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就第二審法院駁回其上訴部分,提起附帶上訴
(B)如甲預扣利息 100 萬元,僅交付 300 萬元與乙,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始 為此項抗辯,因消費借貸為要物契約,涉及法律適用正確與否,第三審 法院仍得依職權調查之
(C)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始抗辯:縱認伊未清償,甲主張之請求權亦已罹於 消滅時效。因是否罹於時效之事實於法院已顯著,無庸當事人為舉證, 第三審法院得依職權斟酌之
(D)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抗辯其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已全數清償,並 提出甲親簽之收據為證,第三審法院亦不得斟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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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 B(389), C(495), D(955), E(0) #2909371
統計: A(264), B(389), C(495), D(955), E(0) #2909371
詳解 (共 8 筆)
#5460599
民訴【第三審】
第473條
上訴之聲明,不得變更或擴張之。
被上訴人,不得為附帶上訴。--A錯。
第475條
第三審法院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依上訴理由調查之。但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或有統一法令見解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476條(判決之基礎)
第三審法院,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B錯、D對
言詞辯論筆錄記載當事人陳述之事實,第三審法院得斟酌之。
以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為上訴理由時,所舉違背之事實及以違背法令確定事實、遺漏事實或認作主張事實為上訴理由時,所舉之該事實,第三審法院亦得斟酌。
民訴【第二審】
第447條第1項4款
當事人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但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或應職權調查證據者,不在此限。---C錯,第三審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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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0025
A民訴473第三審被上訴人不得提附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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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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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甲起訴請求乙返還借款新臺幣(下同)400 萬元,乙抗辯已全數清償,第 一審法院以乙之抗辯有理由,判決甲全部敗訴。甲不服,提起上訴。第二 審法院認定乙僅清償 200 萬元,就其餘未清償部分,廢棄第一審法院駁回 甲此部分請求之判決,改判命乙應返還甲 200 萬元,並駁回甲其餘上訴。 乙就其敗訴部分,全部聲明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關於第三審法院之審 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第三審之判決,應經言詞辯論為之,甲雖未提起第三審上訴,仍得於第 三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就第二審法院駁回其上訴部分,提起附帶上訴(B) 如甲預扣利息 100 萬元,僅交付 300 萬元與乙,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始 為此項抗辯,因消費借貸為要物契約,涉及法律適用正確與否,第三審 法院仍得依職權調查之(C) 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始抗辯:縱認伊未清償,甲主張之請求權亦已罹於 消滅時效。因是否罹於時效之事實於法院已顯著,無庸當事人為舉證, 第三審法院得依職權斟酌之(D) 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抗辯其於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已全數清償,並 提出甲親簽之收據為證,第三審法院亦不得斟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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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5 條
第三審法院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依上訴理由調查之。但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或有統一法令見解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三審法院,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言詞辯論筆錄記載當事人陳述之事實,第三審法院得斟酌之。
以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為上訴理由時,所舉違背之事實及以違背法令確定事實、遺漏事實或認作主張事實為上訴理由時,所舉之該事實,第三審法院亦得斟酌之。
第三審法院認上訴為有理由者,就該部分應廢棄原判決。
因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廢棄原判決者,其違背之訴訟程序部分,視為亦經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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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2226
請問C選項有人可以解釋的清楚一點嗎?
是因為適用第 475 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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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乙於第三審上訴理由始抗辯:縱認伊未清償,甲主張之請求權亦已罹於 消滅時效。因是否罹於時效之事實於法院已顯著,無庸當事人為舉證, 第三審法院得依職權斟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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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5 條
第三審法院應於上訴聲明之範圍內,依上訴理由調查之。但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或有統一法令見解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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