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規定,學校校事會議成員不包括下列何種成員?
(A)教育部官員
(B)校長
(C)家長會代表
(D)學校行政人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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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5), B(5), C(66), D(36), E(0) #3189561
統計: A(555), B(5), C(66), D(36), E(0) #3189561
詳解 (共 3 筆)
#600477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4 條
前項校事會議成員如下:
一、校長。(B)
二、家長會代表一人。(C)
三、行政人員代表一人。(D)
四、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學校無教師會者,由該校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擔任。
五、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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