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有關損失補償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的合法行為所造成
(B)人民的損失乃是為了達到公共利益所遭受到的特別犧牲
(C)公權力行為只限於行政處分,不包括事實行為
(D)國家損失補償的義務須有法律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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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 B(137), C(3129), D(118), E(0) #3115886
統計: A(85), B(137), C(3129), D(118), E(0) #3115886
詳解 (共 6 筆)
#5918377
行使公權力包括公法上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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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3733
| 選項 | 內容 | 判斷 | 解析 |
|---|---|---|---|
| (A) | 行政機關的合法行為所造成 | ✅ 正確 | 這是損失補償的核心要件,與國家賠償制度(針對違法行為)的根本區別在於,其填補的損害是由「合法」的公權力行為所造成。 |
| (B) | 人民的損失乃是為了達到公共利益所遭受到的特別犧牲 | ✅ 正確 | 這是請求損失補償的關鍵門檻之一。人民為公益而忍受的損失,若已超出一般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的範圍,便構成「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補償。 |
| (C) | 公權力行為只限於行政處分,不包括事實行為 | ❌ 錯誤 | 此為本題正解。損失補償的起因包括「事實行為」。例如,軍隊演習誤毀民宅、依法實施即時強制造成人民損失等。此外,行政指導此類不具法律強制力的事實行為,若違法也可能導致國家賠償責任。 |
| (D) | 國家損失補償的義務須有法律明文規定 | ⚠️ 依現行法為原則,但存在爭論 | 在現行法制下此敘述尚可接受。我國目前多數補償事項確實有具體法規作為依據。然而,學說與實務上存在爭議,有主張在憲法第15條(財產權保障)等基本權規定下,即使無法律明文,因公益而受特別犧牲的人民亦應獲得補償。綜合判斷,此說法尚非題意所指之明顯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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