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9
年份:10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19 甲以其所有之汽車,向乙保險公司投保竊盜險。保險期間內,發現該車失竊。甲隨即報警,然於事
發 7 日之後,始將上情通知乙公司。乙公司主張甲遲延通知,拒絕理賠,其抗辯是否有理由?
(A)如保險條款有遲延通知保險人即得免責之約定者,其抗辯為有理由
(B)如乙公司已據此解除契約者,其抗辯為有理由
(C)因為甲已經報警處理,故乙之抗辯為無理由
(D)乙公司只能請求甲賠償因遲延通知所受之損失,不能免責或解除契約代號: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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