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1年 - 101-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9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9

年份:10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20 依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於保費到期日後屆 30 日仍不交付時,保險 契約之效力停止
(B)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 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C)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後申請恢復效力者,保險人得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 5 日 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D)保險契約所定申請恢復效力之期限,自停止效力之日起不得低於 2 年,並不得遲於保險期間之屆 滿日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179681
未解鎖
保險法 第 116 條 (保費未付之效果...
(共 6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