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公法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請求權,行政機關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D)損失補償,人民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警察機關請求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087), B(1497), C(577), D(642), E(0) #2937621
統計: A(4087), B(1497), C(577), D(642), E(0) #2937621
詳解 (共 5 筆)
#5659674
第 131 條
1.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3.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A) 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請求權,行政機關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因請求為權為行政機關者時效為5年,所以時效錯誤。
有錯誤煩請告知!
有錯誤煩請告知!
105
1
#5834656
對機關要求理應比較高
5
4
#6295468
機關對人民5年
人民對機關10年
行政程序法 第 131 條
1.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3.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1.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3.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