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時至今日,立法部門地位日漸滑落。下列何者和這種現象較無關聯?
(A)憲法授權不足
(B)結構鬆散
(C)專業不足
(D)人民期待強有力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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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39), B(182), C(241), D(1202), E(0) #797243

詳解 (共 5 筆)

#1141494
立法功能趨於勢微的原因有 如下
1.行政權的擴大  (福利國家 要塞國家)
2.國會結構弱化 (國會組織呈扁平化 缺乏命令服從的指揮系統 缺乏強而有力的領導者)
3.利益團體權力增加(直接將人民之主張反映至政府)
4.有紀律的政黨興起(以黨領政 照黨意投票 自主性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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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486
訂正 答題還是要有根據 沒看過的還是別選的好

立法功能趨於勢微的原因有 如下
1.行政權的擴大  (福利國家 要塞國家)
2.國會結構弱化 (國會組織呈扁平化 缺乏命令服從的指揮系統 缺乏強而有力的領導者)
3.立意團體權力增加(直接將人民之主張反映至政府)
4.有紀律的政黨興起(以黨領政 照黨意投票 自主性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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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30
19世紀末,群眾政黨(Mass party)興起,政黨結構由鬆散趨於紀律嚴明,使議員依據自己良知與判斷,代表選民的能力削弱,因此政黨取代國會成為代表的主要代理人。而議員對政黨的忠誠,以及政黨對議員的支配能力增加,使得議會多數黨議員對政黨的效忠,成為對於政府的效忠,因為政府多半是由議會多數黨所組成,這樣的趨勢在內閣制特別明顯。因此許多國會議員實際上扮演政府護航者的角色,國會整體所從事者絕非主動立法或積極監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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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932
我的想法是大有為政府,行政領導者(領袖)更具專業能力滿足業餘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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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3
D為什麼有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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