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690 號解釋,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的「必要處置」包含強制隔離,與下列何項憲法規定較無關聯?
(A)法律保留原則
(B)人身自由
(C)法律明確性
(D)正當法律程序
統計: A(1377), B(131), C(789), D(725), E(0) #1502446
詳解 (共 6 筆)
釋字第 690 號
解釋文 : 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強制隔離--->人身自由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法律明確性
法律保留原則 : 重要的事留給法律規定。跟有法律制定的本題較無關。
A.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
既然已經是以法律規定了,原則上就不會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釋字69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690 號解釋,傳染病防治第37條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
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符合比例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明確性原則,未侵害人身自由
(A)法律保留原則(O;較無關聯。因已訂定傳染病防治法)
(B)人身自由(X;有關聯)
(C)法律明確性(X;有關聯)
(D)正當法律程序(X;有關聯)
法律保留原則,不是指行政機關需在法律的授權下,方能做成特定行政行為?於是我產生疑問
若必要之處置係屬概括條款,就緊急情況下實施強制隔離,已屬於對人身自由之限制,需經法律授權方得為之,為何本題與法律保留原則無關?
於是我上網查資料後發現
1.授權明確性原則屬於法律保留原則之子原則之一,但僅限於相對法律保留層級
2.釋字765號解釋協同意見書 詹森林大法官提出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要求二者間之關係,誠如許宗力教授所言:「我們甚至可以說法 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要求兩者其實是二而一的同樣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