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我國信託相關稅法規定,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信託案件,受益人特定且委託人無保留變 更受益人權利,其贈與稅之贈與行為發生日為時點 A;其所得發生年度須併入 B 之當年度 綜合所得申報繳納所得稅。有關 A、B 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A:信託財產之孳息移轉給受益人之日、B:孳息受益人
(B) A:信託財產之孳息移轉給受益人之日、B:委託人
(C) A:信託契約簽訂日、B:孳息受益人
(D) A:信託契約簽訂日、B:委託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 B(10), C(119), D(25), E(0) #3334733

詳解 (共 1 筆)

#6333489

答案是 (C)

解析:

  • A:贈與稅發生日:在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中,若受益人已特定且委託人無保留變更受益人權利,則贈與稅的課稅時點為信託契約簽訂日。

  • B:所得稅申報義務人:信託財產所生孳息的所得稅,應由孳息受益人在所得發生年度,將其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因此,選項 (C) 正確,即:

  • A:信託契約簽訂日
  • B:孳息受益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