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父單親育有乙、丁二子及丙女,且乙子育有戊、己二孫;乙子於 111 年先歿,而當甲父於112 年死亡時,依民法之規定,有關甲父遺產之繼承,下列何者正確?
(A)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無繼承權
(B)丁、丙可繼承甲父遺產之應繼分為各 1/2
(C)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可代位繼承之應繼分為各 1/6
(D)丁、丙及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可繼承之應繼分為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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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4), C(167), D(6), E(0) #3227089

詳解 (共 1 筆)

#6333725

根據《民法》規定,甲父的遺產繼承會根據繼承順序和繼承人的法定分配比例來決定。

首先,乙子於111年先死亡,根據《民法》第1136條的規定,乙子所應繼承的份額會由其子女(即戊、己)代為繼承。這叫做「代位繼承」。

逐項分析:

  • 選項(A) 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無繼承權: 這個選項是錯誤的。根據代位繼承的規定,戊、己作為乙的子女,會代為繼承乙應得的遺產份額。

  • 選項(B) 丁、丙可繼承甲父遺產之應繼分為各 1/2: 這個選項是錯誤的。丁和丙是甲的直系子女,他們將平分甲父的遺產。但因為乙已經先亡,其遺產份額由戊、己代位繼承,因此丁和丙的應繼分應該是各 1/3。

  • 選項(C) 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可代位繼承之應繼分為各 1/6: 這個選項是正確的。由於乙已先亡,戊、己兩位孫子代為繼承乙所應得的遺產。甲父的遺產原本由丁、乙、丙三人繼承,每人1/3,乙的1/3會由戊、己兩人平分,每人繼承1/6。

  • 選項(D) 丁、丙及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可繼承之應繼分為各 1/4: 這個選項是錯誤的。丁、丙的應繼分是1/3,戊、己兩人代位繼承乙的份額,所以丁、丙和戊、己之間的比例不會是1/4。

正確答案:

(C) 戊、己二孫對甲父之遺產可代位繼承之應繼分為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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