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顧事業得經營業務種類,應報請何機關核准為之?
(A)財政部
(B)內政部
(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D)投信投顧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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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7), C(2646), D(241), E(0) #2060684

詳解 (共 4 筆)

#3602350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 4 條
本法所稱證券投資顧問,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對有
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
,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
本法所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經營證券投資顧問為
業之機構。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
一、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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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7706
大部分題目都是選金管會就對了
(共 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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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7701
經營業務的核准,應經主管機關同意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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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1283
(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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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692750
未解鎖
第二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
(共 2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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