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執行澳門居民強制出境,以下列何者為主要之原則?
(A)解送至基隆港,搭乘船舶出境
(B)解送至最近之機場,搭乘航空器出境
(C)解送至桃園機場,搭乘航空器出境
(D)解送至金門,搭乘船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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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2787), C(273), D(49), E(0) #1357934

詳解 (共 7 筆)

#2372268

105.11.14



第 13



 


執行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強制出境,應派員戒護至機場、港口,監視其出境,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執行前應檢查受強制出境處分人之身體及攜帶之物。受強制出境處分女性者,檢查身體應由女性人員為之。

二、以解送至最近之機場,搭乘航空器出境為原則;必要時,得解送至最近之港口,搭乘船舶出境。

三、遇有抗拒行為或脫逃之虞,得施以強制力或依規定使用戒具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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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144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
第 11 條

  執行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強制出境,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以解送至最近之機場,搭乘航空器出境為原則;必要時,得解送至最 近之港口,搭乘船舶出境。 二、遇有抗拒行為或脫逃之虞,得施以強制力或依規定使用戒具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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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926
105.11.14已修法,大陸地區人民及...
(共 24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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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6748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強制出境處理辦法 

在機場、港口查獲未經許可入境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權責
機關得責由原搭乘航空器、船舶之機(船)長或其所屬之代理人,安排當
日或最近班次遣送離境。
執行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強制出境,應派員戒護至機場、港口
,監視其出境,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執行前應檢查受強制出境處分人之身體及攜帶之物。受強制出境處
分人為女性者,檢查身體應由女性人員為之。
二、以解送至最近之機場,搭乘航空器出境為原則;必要時,得解送至最
近之港口,搭乘船舶出境。
三、遇有抗拒行為或脫逃之虞,得施以強制力或依規定使用戒具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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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221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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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264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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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936
請問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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