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2 條規定,總統得發布緊急命令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 國際上發生戰爭
(B) 避免國家遭遇緊急危難
(C) 避免人民遭遇緊急危難
(D) 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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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 B(1), C(11), D(25), E(0) #2151980

詳解 (共 1 筆)

#3742674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總統為避免國家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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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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