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家庭暴力防治法有關保護令之聲請、審理及核發之規定,下列之敘述何者錯誤?
(A)民事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B)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緊急保護令
(C)除特殊規定外,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
(D)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 B(822), C(137), D(97), E(0) #251213
統計: A(54), B(822), C(137), D(97), E(0) #251213
詳解 (共 6 筆)
#1668879
緊急保護令
聲請人:檢察官、警察機關、主管機關之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24小時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真提出申請。
有效期間: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終止
失效日期: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申請時。
暫時保護令
聲請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寫好聲請狀後,在法院上班時間,以書面文件提出申請。夜間則向法警室遞狀。
有效期間: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終止
失效日期: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申請時。
通常保護令
聲請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寫好聲請狀後在法院上班時間,以書面文件提出。申請夜間則向法警室遞狀。
有效期間:有效期間為一年以內,由法院酌定,期滿後,可延長一次。
失效日期:保護令時期屆滿或屆滿前法院裁判該保護令失效。
36
0
#318604
是暫時,非緊急
30
0
#1632828
緊急保護令要由社工申請
6
0
#1186964
暫時保護令!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