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以下兩種分數在本質上應屬於何種變項?甲、國小數學科段考成績;乙、離差智力。
(A)甲為次序變項(ordinal variable)、乙為等距變項(interval variable)
(B)甲和乙均為等距變項 (ordinal variable)
(C)甲為等距變項、乙為比率變項 (ratio variable)
(D)甲和乙均為比率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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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4), B(97), C(237), D(78), E(0) #868911

詳解 (共 4 筆)

#129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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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kaname1218.pixnet.net/blog/post/29124373-%E8%AE%8A%E9%A0%85%E7%9A%84%E5%B1%AC%E6%80%A7%E9%A1%9E%E5%88%A5%E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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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849

數學段考成績沒有常模可以做比較,沒有Z分數,沒有標準,所以只能排分數的順序

次序變項:所謂次序變項(ordinal variable),是指可利用數值或名稱來加以排序或賦予等第的變項。次序變項雖具有多少或優劣的次序和方向性,但並不說明多少或優劣之間差異的大小量例如,操行成績就是一種次序變項,中小學畢業獎項、段考名次都算是次序變項。

離差智商有常模做比較,有Z分數,可以用Z分數加減,所以是等距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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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827
國小數學科段考成績如果是說分數就是等距,名次的話就是次序吧,個人認為所以題目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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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3276
分數也可以是次序呀,100>99>98.....
PR跟百分位數也是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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