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
112年 - 112-3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17817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112-3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17817 |
科目: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112-3 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117817
年份:
112年
科目:
期貨信託法規與自律規範
21. 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所經理全部期貨信託基金投資於任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 任一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總數,不得超過被投資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之多少比率?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D)百分之二十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林岱昀
B1 · 2024/02/24
推薦的詳解#6033828
未解鎖
第 49 條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期...
(共 13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Ya-hui Chi
2025/10/18
私人筆記#7501761
未解鎖
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共 26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