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2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甲級:22000 職業安全管理#130382
年份:114年
科目:技檢◆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21.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B)開工邀請公務員觀 禮 (C)免除債務 (D)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