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證券商未經主管機關之核准,而經營本身以外之業務者,最多可處幾年之有期徒刑?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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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0), B(45), C(191), D(268), E(0) #16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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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2999
證券交易法177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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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7701

證交法

第45條
證券商應依第十六條規定,分別依其種類經營證券業務,不得經營其本身以外之業務。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證券商不得由他業兼營。但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證券業務。
證券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投資於其他證券商。

第177條
違反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第四十五條、第四
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二項、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或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一或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準用第四十條、第一百五
十條規定,或違反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一準用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規定者
,依前項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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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76350
未解鎖
經營本身以外業務:1年(最高可處) 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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