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何者應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A)任免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命令
(B)宣告解散立法院
(C)發布大赦令
(D)召開國家安全會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49), B(653), C(3423), D(686), E(0) #2017779
統計: A(649), B(653), C(3423), D(686), E(0) #2017779
詳解 (共 7 筆)
#3819187
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發布
行政院院長
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
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憲法第 58 條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123
0
#3933041

17
0
#4759692
<國家安全會議議事規則>
第2條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得召開國家安全會議。
6
1
#6264897
轉摩友:耶和華宣示戒大蒜
ㅤㅤ
憲法第 58 條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ㅤㅤ
條約案、媾和案、法律案、宣戰案、其他重要事項、戒嚴案、大赦案、預算案
ㅤㅤ
約和法宣事戒大蒜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