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以下何者,不構成民事訴訟法上的再審事由?
(A) 發現有未經審酌的人證
(B) 適用法規顯有錯誤
(C) 證物係變造或偽造
(D) 發現有未經審酌的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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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5), B(369), C(133), D(135), E(0) #355948

詳解 (共 10 筆)

#405797

民訴§496(再審之事由)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
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B)
二、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者。
三、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
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
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
七、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或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八、當事人之代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判決者。
九、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C)
一○、證人、鑑定人、通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經具結後,就為判決基礎之證言、鑑定、通譯或有關事項為虛偽陳述者。
一一、為判決基礎之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判決及其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依其後之確定裁判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
一二、當事人發現就同一訴訟標的在前已有確定判決或和解、調解或得使用該判決或和解、調解者。
一三、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者為限。(A)
前項第七款至第十款情形,以宣告有罪之判決或處罰鍰之裁定已確定,或因證據不足以外之理由,而不能為有
罪之確定判決或罰鍰之確定裁定者為限,得提起再審之訴。
第二審法院就該事件已為本案判決者,對於第一審法院之判決不得提起再審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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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904

民訴§496再審之事由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B) 九、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C)

一三、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者為限。(A) 補充:232951

發件人正不能據為再審之訴理由之事由.為民事訴訟法第461條第1項第10款之當然解釋(所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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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668

下列關於再審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對於第三審法院之判決,以「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為理由提起再審者,專屬原第二審法院管轄 
(B)
再審之不變期間為二十日,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 
(C)
以「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理由提起再審,其再審之理由知悉在後者,若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 
(D)
再審之提出得以言詞為之

公職民事訴訟法99 年 -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5550

答案:A

A)民訴§499對於審級不同之法院就同一事件所為之判決,提起再審之訴者,專上級法院合併管轄。但對於第三審法院之判決,係本於第496條第1項第9款至第13款事由,聲明不服者,專屬原第二審法院管轄

民訴§496再審之事由

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A)

證人、鑑定人、通譯、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經具結後,就為判決基礎之證言、鑑定、通譯或有關事項為虛偽陳述者。

為判決基礎之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判決及其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依其後之確定裁判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

當事人發現就同一訴訟標的在前已有確定判決或和解、調解或得使用該判決或和解、調解者。

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者為限。
B)再審之不變期間為30,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 

C)得提起再審

500  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但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

不適用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再審(496條第1項第5.6.12再審之理由規定

1.已知他住所卻指不知2.當事人未合法代理3.同一訴訟已確定/和解/調解)

D)再審之提出得訴狀表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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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73
民事訴訟法 第 496  條第項第款定有明文,所謂適用法規顯有錯誤 
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 13 款定有明文,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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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011
但書是指:你所主張事由非民訴§496明列事由或是你明知事由非民訴§496明列事由,為不構成民訴再審理由。

總而言之,如要構成再審理由,一定要符合民訴§496明列事由才可提起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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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6661

樓上所提非常上訴是刑事訴訟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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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792

請問,為何A:"發現有未經審酌的人證" 不能為再審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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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7046
請問b不是非常上訴ㄇ?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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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6016

是違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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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620
懇求高人解釋 民訴§496 法條但書意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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