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關於法人準據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依中華民國法律
(B)法人,以其據以設立之法律為其本國法
(C)外國法人及其機關對第三人責任之內部分擔,依該對第三人責任之發生地法
(D)外國法人之代表人及代表權之限制,依其本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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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2), B(39), C(388), D(99), E(0) #3184150
統計: A(62), B(39), C(388), D(99), E(0) #3184150
詳解 (共 3 筆)
#6202017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4 條
外國法人之下列內部事項,依其本國法:
一、法人之設立、性質、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
二、社團法人社員之入社及退社。
三、社團法人社員之權利義務。
四、法人之機關及其組織。
五、法人之代表人及代表權之限制。D
六、法人及其機關對第三人責任之內部分擔。C
七、章程之變更。
八、法人之解散及清算。
九、法人之其他內部事項。
A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5 條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依中華民國法律。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依中華民國法律。
B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3 條
法人,以其據以設立之法律為其本國法。
法人,以其據以設立之法律為其本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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