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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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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普通考試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2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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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普通考試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23668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普通考試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23668
年份:
104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22 在社會救助法第 5 條提及,有下列那個情形,不列入應計算家庭人口範圍?
(A)配偶
(B)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C)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D)未共同生活但有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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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All pass
B1 · 2015/10/16
推薦的詳解#1168352
未解鎖
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
(共 9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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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B3 · 2018/05/21
推薦的詳解#2803651
未解鎖
D錯在"且無扶養事實"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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