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甲建管機關核發乙公司建照後,於乙施工期間,鄰人丙偶然發現該建照恐有違法瑕疵,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丙向甲舉發違法後,甲應訴請法院撤銷該違法行政處分,但應考量乙之信賴利益
(B)甲應先命乙暫停施工,並靜待檢調機關調查有無違法後,始得依職權撤銷該建照
(C)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丙仍得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向甲申請撤銷該違法建照
(D)丙應先向行政法院申請假扣押乙之施工機具,以防甲藉由儘早完工試圖規避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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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9), B(1342), C(2768), D(362), E(0) #2790058
統計: A(1199), B(1342), C(2768), D(362), E(0) #2790058
詳解 (共 10 筆)
#5249306
行程法第 128 條(行政程序的重開)
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在此限:
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
二、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為限。
三、其他具有相當於行政訴訟法所定再審事由且足以影響行政處分者。
前項申請,應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三個月內為之;其事由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自發生或知悉時起算。但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已逾五年者,不得申請。
第一項之新證據,指處分作成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處分作成後始存在或成立之證據。
來自林清老師
第一次參與討論,如有不妥或錯誤我再研究看看怎麼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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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2060
22 甲建管機關核發乙公司建照後,於乙施工期間,鄰人丙偶然發現該建照恐有違法瑕疵,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 丙向甲舉發違法後,甲應訴請法院撤銷該違法行政處分,但應考量乙之信賴利益
(X)錯誤,違法行政處分可以由甲(或甲的上級機關)自行撤銷,不用找法院
(X)錯誤,違法行政處分可以由甲(或甲的上級機關)自行撤銷,不用找法院
(B) 甲應先命乙暫停施工,並靜待檢調機關調查有無違法後,始得依職權撤銷該建照
(X)錯誤,甲"得"命乙暫停施工,另有關是否違法部分,不用再找檢調(換個角度想,如果每個案都要檢調去查,檢調不就忙死?)
(X)錯誤,甲"得"命乙暫停施工,另有關是否違法部分,不用再找檢調(換個角度想,如果每個案都要檢調去查,檢調不就忙死?)
(C) 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丙仍得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向甲申請撤銷該違法建照
(O)正確,行程法128條重開程序,利害關係人丙可以在救濟期間經過後三個月內向甲申請撤銷
(O)正確,行程法128條重開程序,利害關係人丙可以在救濟期間經過後三個月內向甲申請撤銷
(D) 丙應先向行政法院申請假扣押乙之施工機具,以防甲藉由儘早完工試圖規避違法
(X)錯誤,丙應該申/聲請停止執行,而非聲請假扣押(假扣押目的是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與本題無關)
(X)錯誤,丙應該申/聲請停止執行,而非聲請假扣押(假扣押目的是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與本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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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4537
根據下列兩條行程法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A. 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能自行撤銷 違法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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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474
B選項 為何錯誤
94年度署聲議字第 112 號
異議人如有正當理由認系爭行政處分為無效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 113 條
第 2 項規定向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在未經確認系爭函無效前,系爭行政處分 之效力繼續存在。至其是否具有得撤銷之瑕疵,亦應由異議人依行政救濟途徑 解決,在系爭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 力自應繼續存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1 年度訴字第 2923 號判決意旨、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第 3 項規定參照)。
是故 ,甲無法先命乙暫停施工。
D選項 為何錯誤
依行政訴訟法第293條本文,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
本題,非因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故不得聲請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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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9226
D選項是因為 假扣押是防脫產的 ,與題意不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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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2036
請問A錯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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