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為推動家族信託業務之發展,提出四種家族信託之運用模式。 其中,若採用完整模式,必須協助委託人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建置下列何種委員會,以輔佐董事會處理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內部決策及其運作等事宜?
(A)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B)投資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C)審計委員會及分配委員會
(D)投資委員會及分配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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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 C(9), D(106), E(0) #3334693

詳解 (共 1 筆)

#6333376

解析

根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推動家族信託業務發展時所提出的四種運用模式中,「完整模式」的設計理念在於協助委託人進行家族企業經營,並透過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架構,有效輔佐董事會處理內部決策及運作。該模式主張在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建立兩項專門委員會:

  • 投資委員會:負責規劃、審核與決策家族企業的投資策略,確保資產配置與投資方向與家族長期目標相符。
  • 分配委員會:負責制定與審核利潤分配、盈餘分派等政策,確保家族成員之權益平衡並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

這兩項委員會可作為董事會的重要輔佐機制,幫助處理公司內部決策與運作事宜,並達到家族信託業務與家族企業經營的協同效益。

相較之下,其他選項中的「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雖然常見於上市公司治理中,但並非家族信託完整模式所強調的核心輔佐機制。

因此,正確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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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48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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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信託公會研議四種家族信託模式,單次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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