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某醫學院學生擬參與學名藥之生體相等性試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學名藥已非新藥,其生體相等性試驗不屬於人體試驗範圍
(B)若該學生未成年,則參與試驗前僅須由本人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C)生體相等性試驗設計,可為平行設計或交叉設計
(D)若試驗中發生危及生命之嚴重不良反應,計畫主持人須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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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18), C(2644), D(1016), E(0) #2742122
統計: A(37), B(18), C(2644), D(1016), E(0) #2742122
詳解 (共 10 筆)
#5537526
關於人體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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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203
主持人(皆立即)
任何嚴重不良反應: 通知委託者
未預期之嚴重不良反應: 通知人體試驗委員會
委託者通知主管機關或委託機構
7日內: 死亡及危及生命
15日內: 死亡及危及生命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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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0259
補充C選項
| 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作業準則 |
第14條
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之設計,應依受試藥品及對照藥品採用隨機之雙向或多向交叉設計(randomized two or more way crossover designs)或拉丁方格設計(Latin Square Designs),以減低因受試者間所造成之差異。如無法執行交叉設計之試驗時,得採用平行設計(Parallel Designs)。但平行設計之試驗,其各組受試人數應適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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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6499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106 條
1.受試者發生任何嚴重不良事件,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試驗委託者,並儘快提供詳細書面報告。發生未預期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人體試驗委員會。但若試驗計畫書或其他文件明確排除者,不在此限。
1.受試者發生任何嚴重不良事件,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試驗委託者,並儘快提供詳細書面報告。發生未預期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試驗主持人應立即通知人體試驗委員會。但若試驗計畫書或其他文件明確排除者,不在此限。
2.試驗委託者獲知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獲知日起七日內通報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並在獲知日起十五日內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3.試驗委託者獲知未預期之死亡或危及生命以外之嚴重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獲知日起十五日內通報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並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4.第一項之口頭及書面報告,應以受試者代碼代表受試者之身分,不得顯示受試者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其他可辨認受試者身分之資訊。
5.嚴重不良事件與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之項目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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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6997
想請問:主持人是要通知人體試驗委員會還是通知試驗委託者?
以上兩個討論似乎不太一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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