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11247 | 科目: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11247

年份:97年

科目: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

2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的情形是()。
(A)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会计网校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