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 特殊健康檢查,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與工作無關者,列為下列何者?
(A) 第一級管理
(B) 第二級管理
(C) 第三級管理
(D) 第四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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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97), C(31), D(23), E(0) #3480244

詳解 (共 3 筆)

#6586480
第 21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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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其相關指引,特殊健康檢查的結果會依據異常是否與工作相關,以及後續的處置,進行分級管理。
  • 第一級管理: 檢查結果無異常,或異常經追蹤後恢復正常,或經醫師認定不需追蹤。
  • 第二級管理: 檢查結果有異常,但經醫師綜合判定後,認定與工作無關者。這類勞工通常會被建議追蹤檢查或轉介治療,但主要與其個人健康狀況(如既有的慢性病)有關,非職業暴露所致。
  • 第三級管理: 檢查結果有異常,且無法確定與工作的相關性,應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進一步評估。
  • 第四級管理: 檢查結果有異常,且經醫師綜合判定後,認定與工作有關者。 
因此,特殊健康檢查結果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與工作無關者,列為第二級管理。
正確答案為**(B) 第二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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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1條 雇主使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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