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0年 - 100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6144
年份:100年
科目:公職◆地方自治
23 如果某鄉(鎮、市)長於任內又當選立法委員,未辭去鄉(鎮、市)長職務,即參加立法委員之宣誓就職者,法律效果為何? (A)同時是鄉(鎮、市)長,也是立法委員
(B)同時喪失鄉(鎮、市)長及立法委員資格
(C)視同辭去鄉(鎮、市)長職務,僅能擔任立法委員職務
(D)仍得就鄉(鎮、市)長職務或立法委員職務擇一行使職權